我市市、县(区)两级图书馆实行全市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共享建设(以下简称“一卡通”)
一、服务功能
持有泸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一卡通”的读者,可在市图书馆及各县(区)图书馆享受一卡通借、书刊阅览、书目查询、电话或网上续借等服务。
读者可根据个人的需求,办理不同类型的“一卡通”。
“一卡通”服务功能与资费一览表
注:
1、“一卡通”有效期满,读者须持卡到原办卡地点办理验卡手续,方可继续使用。
2、14岁以下少年儿童须办理C卡(少儿卡)。
3、D卡(优待卡)须凭老年证、残疾人证、军人证办理。
二、办卡规则
1、在泸州市的任何一个公共图书馆均可申请办理“一卡通”。年满14周岁的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未满14岁的少年儿童凭户口本办理。
2、申请人领取《泸州市公共图书馆“一卡通”申请表》,认真阅读“读者公约”并如实填报资料。读者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当场领卡即可使用。
3、“一卡通”每人限办一张,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4、读者应妥善保管好“一卡通”和押金收据。
三、挂失、补卡、退卡
1、“一卡通”若遗失,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原办卡地点办理挂失。读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补办新卡(补办新卡需缴纳工本费5元),原卡自动作废。补卡前须还清原卡上所借书刊。
2、“一卡通”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3、读者退卡时,须还清所借图书、期刊资料等,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原办卡地点退回押金。无押金收据者本人需持读者卡和有效证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四、“一卡通”服务规则
1、持“一卡通”读者,可免费阅览市(县)图书馆数字资源。
2、图书通借服务:持“一卡通”读者,均可在市(县)图书馆享受统一标准的服务,并借阅该馆相关图书和期刊。
3、图书续借服务:书刊借阅期限2周,到期可续借1次。续借书刊可登陆“http://www.lzlib.com/pubquery”点击“读者查询” 输入卡号及密码(初始密码为6个0,更改请到办卡地点办理),或拨打电话续借。
4、请读者爱惜图书,遗失、损坏或者侵占图书文献资料者,按各馆相关规定应予赔偿。
5、目前泸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一卡通”暂未开通图书通还服务,读者还书需到所借书刊的图书馆归还。
6、办理“一卡通”的读者请遵守各馆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