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723室;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063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泸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泸市府办发〔2019〕38号)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公开质量和公开成效显著提升。
(一)概述。
1.强化领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指导,健全审核发布流程,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印发《2019年江阳区基层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分别明确了区、镇(街)、村(社区)各级应公开事项;梳理形成区级部门、镇(街)政府办事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2.拓宽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全力开展网站公开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的应用,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2次全面摸底清查,坚持每周对政务新媒体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3.依法履职,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认真传达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学习培训2次,列入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议题,对新条例新要求进行解读;结合新条例内容,重新梳理公布了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全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处理依申请公开诉求3件,均按期规范答复。
4.严格考核,加强信息公开监管。对标省、市要求,印发《江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泸江府办发〔2019〕18号),明确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结合省、市的抽查情况,切实加强对镇街的业务指导,确保各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全区2019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均已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2019年机构改革后,已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3.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2条。
4.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5.未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无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7. 2019年财政预算已于2019年3月8日公开,2019年财政决算暂未公开。
8.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
9.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公开情况1条。
10.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相关信息22条。
11.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相关信息2321条。
12.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2条。
13.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相关信息325条。
14.无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1)公开重大决策过程信息7条;
(2)公开政策解读7条;
(3)2019年已梳理并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4)公开行权政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零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4条;
(5)无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情况;
(6)《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泸江府发〔2019〕23号)和《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已通过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133件,满意、基本满意率均为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全部按期回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公室向泸州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政府信息136条。
(五)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全年各部门、镇街(园区)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168条,其中重点领域742条;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上传信息6137条;在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上传信息34548条。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应用,全面掌握全区政务新媒体建立及维护情况,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40余次,正常运营的30个政务新媒体共计推送信息7528条。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
利用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08条。
4.新闻发布会举办情况。
无。
5.在线访谈举办情况。
无。
6.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
无。
(六)监督保障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865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引导监督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公开实效不强等问题。
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注重引导,转变基层领导观念,提高基层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着重提高基层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自觉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开展综合实地调研,根据基层信息公开中的问题和难点,调整公开策略,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将传统公开渠道和新兴渠道结合起来,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使用效率,让群众能通过新兴手段了解政府信息,从而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