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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图书馆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对外开放读者须知
发布时间:2020-3点击量:19031

一、恢复对外开放服务时间:

9:00-17:00,每日提前半小时停止读者进馆。

注:每周一开放时间为9:00-11:40,下午例行闭馆,节假日除外。

二、恢复开放区域、服务内容及日期:

1、时间:2020年3月25日起

区域:一楼:总服务台、少儿借阅室、低幼亲子阅览室;

二楼:综合图书借阅室。

服务内容:书刊借还

2、时间:2020年4月7日起增加开放区域

区域:二楼:报刊阅览室、大自学室;

服务内容:阅览、自学

三楼:地方文献阅览室。

服务内容:资料查阅(只接受电话预约,预约电话:18015753929夏先生)。

三、限流、有序开放措施

人数限流:各服务窗口同时在馆人数:综合图书借阅室5人、少儿借阅室5人、低幼亲子阅览室4人、报刊阅览室70人、大自学室72人、地方文献阅览室6人。

窗口限流:为避免形成人员聚集,进馆读者须明确需要前往的服务窗口,由入口值守人员发放标明服务窗口的出入牌方式控制进馆人数,一人一牌,出入牌发完则暂停读者进馆;读者根据出入牌前往对应服务窗口,禁止在馆内不同服务窗口间流动。

四、进馆流程

佩戴口罩、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实名登记、填写《入馆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2°)、领取服务窗口出入牌后方可在指定入口进馆。

排队等候须保持1.5米以上的间距,在馆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五、图书借还服务

只归还书刊不借阅和只办证的读者不必进馆,由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在门厅进行图书归还处理和指导读者自助办证。

同时办理书刊借、还业务请按进馆流程前往对应服务窗口。在馆借还图书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归还书刊由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消毒。

六、离馆流程

离馆时须在大厅出口处将出入牌归还值守人员。废弃口罩请自觉扔在门厅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内。

七、超期图书处理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外借文献归还超期,恢复图书借还服务60日内,由工作人员统一处理,不作为超期违约。

八、阅读活动

恢复对外开放后,我馆将继续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提供网上数字资源服务和开展线上主题阅读活动。请关注泸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活动信息。

咨询电话:0830-3114341;0830-3194615